史上判決賠償額最高的侵害商業秘密案件近日宣判了。
2月26日,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宣判了嘉興中華化工公司(簡稱嘉興中華)等與王龍集團公司等侵害技術秘密糾紛上訴案。被訴侵權人王龍集團公司等盜用香料“香蘭素”技術秘密,被判賠償技術秘密權利人1.59億元。
至此,這起從起訴到終審判決歷時3年、涉及全球最大香蘭素生產商的案件,最終畫下了句號。但案件影響深遠,并釋放出一個重要信號:監管部門嚴格依法保護知識產權,對惡意侵權行為零容忍、嚴打擊。
屢教不改!盜用他人核心技術
“香蘭素”技術為嘉興中華與上海欣晨新技術有限公司(簡稱上海欣晨公司)聯合研發。
早期基于這一獨家技術,嘉興中華一躍成為全球最大的香蘭素制造商,占據全球香蘭素市場約60%的份額。
2010年,嘉興中華員工傅祥根將公司的核心機密“香蘭素”技術帶走,賣給王龍集團公司監事、寧波王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簡稱王龍科技公司)董事長王國軍,并進入王龍科技公司工作
公開資料顯示,王龍集團公司、王龍科技公司在非法獲取后“香蘭素”技術后,從2011年6月開始生產香蘭素并持續至今,其實際年生產香蘭素至少在2000噸,占據全球10%的市場份額,王龍科技公司更是在短時間內一躍成為全球第三大香蘭素制造商。
由于王龍集團公司、王龍科技公司等沒有投入研發成本,在價格戰中占有優勢,沖擊了嘉興中華的原有市場,導致后者的全球香蘭素市場份額從60%滑落到50%。嘉興中華的行業“領頭羊”地位也由此被動搖。
然而,侵權還在繼續。王龍科技公司不僅自己盜用該“香蘭素”技術,還將香蘭素生產設備提供給2015年成立的喜孚獅王龍香料(寧波)有限公司(簡稱喜孚獅王龍公司),幫助后者生產香蘭素。
庭審現場 圖源自法制網官方微博
2018年,嘉興中華、上海欣晨公司以王龍集團公司、王龍科技公司、喜孚獅王龍公司、傅祥根、王國軍侵害了其享有的“香蘭素”技術秘密為由,向法院起訴。但一審判定侵權、賠償350萬元后,王龍集團公司等仍未停止生產“香蘭素”。最終,最高人民法院二審改判賠償數額為1.59億元。
敲響警鐘!嚴厲打擊惡意侵權行為
據行業人士介紹,一直以來,香精香料行業都有著相對較高的技術壁壘。主要原因在于香料產品的關鍵指標是產品的香氣,產品配方、工藝、加工方式甚至產品批次不同都會導致產品香氣的差異,進而影響下游產品的品質。
因此,“加大研發投入”是全球香精香料行業近年來的提高核心競爭力的主要手段。
根據前瞻產業研究院《中國香精香料行業市場需求預測與投資戰略規劃研究報告》,目前,來自歐洲、美國、日本等地區的國際知名香精公司,每年都在產品研發方面投入巨額資金,一般占總銷售額的5%至10%。例如,IFF每年投入研發的費用接近年銷售額的8%;芬美意公司研發費用則約為銷售收入的10%。
部分國內頭部企業也開始重視研發投入。根據招股書披露,科思化學擬募集0.62億元、華業香料擬募集0.4億元用于研發項目,以解決企業主要產品面臨的技術瓶頸制約,從而進一步加強企業的競爭力。
該案涉案產品“香蘭素”,目前是全球產量最大的合成香料品種之一,市場需求量大,主要用于化妝品、煙草、糕點、糖果以及烘烤食品等行業。而嘉興中華研發的香蘭素工藝由于“實施安全、易于操作、效果良好”,研發后即處于行業領先地位。2011年3月,該技術還被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授予“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”。
作為嘉興中華的核心競爭力,“香蘭素”技術被盜用無疑是嚴重侵權行為。當這起侵害商業秘密案被罰史上最高賠償時,有不少業內人士“拍手稱快”。
值得一提的是,在這起案件中,最高人民法院還判令以侵權為業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承擔連帶責任,有效打擊了企業負責人以企業為侵權工具的違法行為,讓侵權行為主導者付出沉重代價。此外,因涉案侵害技術秘密行為情節惡劣、后果嚴重,可能涉嫌刑事犯罪,最高人民法院表示,將依法將相關涉嫌犯罪線索材料移送公安部門處理。
“技術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,這個案例有助于規范行業秩序,給盜用者敲響警鐘。”有香精香料行業資深人士表示。